吉林省交通厅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5-08-21
工程计价行为关系到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主体不明确、各方管理职责不清晰,而导致工程计价行为不规范、造价咨询市场不完善和投资费用控制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明确了体制机制建设、制度体系建设、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建设全过程关键环节计价行为管理和交通建设市场计价从业监管5方面共17条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造价的监督管理,规范计价行为和市场秩序,实现投资造价的有效控制、科学合理确定。
《意见》提出,一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做好落实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管职责、落实项目建设的计价行为管控职能、建立科学高效的投资审批流程机制3项工作。二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具体体现在建立健全计价行为监管制度、落实参建各方计价管控制度、实施工程量清单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工程计价动态管理台账制度4个方面。三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计价依据建设,着重做好健全完善工程计价的政策标准体系、制定工程量清单的标准化计量规范、建立材料价格调整的市场确定规则3项工作。四是加强全过程关键环节的计价行为管理,具体为严格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管理、确保投资造价审批流程的运转实效、强化招标合同文件的计价行为约束力、强化各环节计价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五是从严格工程计价从业的准入秩序管理、确保计价执业能力和市场良性运行、加强工程造价监管队伍建设入手,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的计价从业监管。
《意见》下发后,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立即召开会议,明确了下步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学习《意见》的精神实质,立足本职岗位多思考,进一步抓好造价管理工作。二是以《意见》为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总纲,出台《吉林省交通建设投资造价审批办法》、《吉林省交通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编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把《意见》落实到具体制度上。三是紧密结合《意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研究,组织申报《吉林省交通建设投资造价审批机制及运转实效的研究》、《吉林省公路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研究》、《交通建设造价监管信息化建设的研究》等科研课题,为造价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提供技术保障。
该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站上下将以《意见》的实施为契机,更新理念,找准定位,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在交通体制改革的大形势下,以“强化监管实效,规范计价行为”为工作方针,以“遵守组织纪律、坚守法规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务实创新、扎实敬业、诚实友爱”为工作准则,全面推进《意见》的有效落实。(张丽岩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