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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大崎山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竣工通车
2016-01-02 
        

        

        团风网讯12月14日,团风县大崎山红色旅游公路改扩建工程完工通车了。

        团风县大崎山旅游公路是该县北部山区一条重要公路,起于贾庙,与芦总公路相接,途经杨家畈、小崎、汤漆、西冲,止于大崎山,于大崎山景区东门楼处接上景区道路,全长15.6公里,是通往大崎山森林公园的唯一通道。该公路原来是等外级公路,路面只有5米宽,沥青路面破损严重,没有任何防护标志等安全设施。该工程2014年6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新改建中小桥3座,挖方45.5万立方米,填方30.9万立方米,路面10.9万平方米,总投资8900多万元,其中自筹资金5000万元,工期18个月。改扩建后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道路旁建有防护安全标志和设施,靠山一侧修建了排水沟,施工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交工验收检测合格。

        团风县大崎山旅游公路改扩建完工后,改善了大崎山旅游行车条件,到旅游景点更方便快捷安全,受到了旅游者的好评,同时也给旅游公路沿线的村民增加了收入,为山区老百姓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武汉、鄂州、黄州的老板看中了大崎山美丽的风景,纷纷在旅游风景区投资建别墅。据悉,旅游公路边有一村民的房屋地基原来一套明二暗四120平方米的地基只需要几万元,旅游公路改扩建后,地基卖到20多万元。村民高兴地说,旅游公路改好了,到风景区旅游的人明显多了,也为我们带来了福祉。

        团风县大崎旅游公路建设不但保障了安全、质量,而且在廉政建设上也呈现许多亮点。为保障工程质量规定,用于工程的各项材料由承包人将材料供应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业主审批。承包人不得与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业主未批准的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规定公路建设要达到国家公路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评定的标准。

        在保障安全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在廉政建设上,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团风县交通局纪检组长特地到施工现场召开廉政施工建设动员会。发包方与施工方均签订了廉政合同书。在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工程建设采取公开招标,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竞标,一标路段长6.6公里,由江西省宏发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989.0514万元;二标路段长4.4公里,由江西省古月工程有限公司夺标,合同价1308.5470万元,三标路段长4.452公里,由京山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763万元。在工程建设中发包方与施工方严格遵守廉政合同,强化了工程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度,加强了廉政监督措施,形成了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廉政合同的履行。

        团风县大崎旅游公路建设坚持安全施工、以廉政建设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保障了工程达到了国家公路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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