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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公司获得“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2016-01-05 
        近日,晋城市文明委发文表彰了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2015〕25号),我公司被授予“市级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3年我公司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后,文明创建工作再创新成绩、获得认可和肯定的一个重要标志。

        近年来,我公司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深化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的重要举措,坚持“实干、创新、奉献”的高陵精神,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为载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公民道德“五个一”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爱心帮扶,积极推癣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各种“学树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有力提升公司各项管理水平,创建工作也迈上了新台阶。(高陵公司田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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