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依托单位的公告
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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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http://www.mot.gov.cn/)消息:2016年1月6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二五”第二批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交科技函﹝2015﹞954号)。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科技创新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科技发〔2013〕540号)精神,加强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进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任务,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十二五”第二批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的认定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公路交通节能与环保技术及装备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武汉)的依托单位。
该“研发中心”的成立,是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实施科技强交战略、健全服务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四个交通”的又一重大成果,对于加强湖北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公路废旧材料及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公路节能环保创新等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水平,培养高层次交通行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都具有重要意义。
该“研发中心”今后将重点围绕“公路废旧材料及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技术”、“公路节能环保新材料利用”和“公路交通节能环保装备与产品研制”等三个研发方向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成果转化并实现工程化、产业化,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公路交通节能与环保技术及装备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该项认定将进一步推进公司的创新研发体系建设,为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