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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青高铁(章丘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16-01-07 
        依据章丘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确定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章丘市财政局委托,就济青高铁(章丘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济青高铁(章丘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ZQCG2016-9/HYHA2016-011

        二、项目授权主体

        章丘市人民政府

        三、采购人

        章丘市财政局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该项目预计总投资7亿元(以经审定的实际补偿额为准),内容为协调组织济青高铁(章丘段)沿线的征地拆迁安置资金和建站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2、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拟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

        3、合作模式:

        3.1、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征地拆迁建站-运营-移交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协调组织沿线市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资金以及建站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3.2、SPV架构。SPV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7亿元(根据项目需求和社会资本认购情况确定),由社会资本优先认购,政府方出资比例不高于5%;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分别派出董事、监事,按照《公司法》组成董事会、监事会。

        3.3、SPV运营。协调组织征地拆迁资金、建站资金筹集及拨付监管;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和章丘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确定的事项,作为章丘市出资代表,由济南市协调统一入股到省济青高铁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获取济青高铁的运营收益。

        3.4、合作期限和回购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不少于20年,项目回购期限为项目合作期限年限的50%,回购期起止时间为自项目合作期限年限的50%期满后开始至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间止。

        3.5、回购方式:社会资本股权优先由章丘市政府指定机构按照成本价回购;章丘市政府在约定的起始回购日3个月前,向社会资本指定具体的回购主体;回购的责任主体为章丘市财政局,确保履行回购责任。

        3.6、投资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率不高于6.3%/年,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收益来源为济青高铁的运营收益,运营收益不足以支付投资收益的缺口由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弥补。

        3.7、保障措施:对于济青高铁项目的政府运营补贴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1.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能作为项目的申请人,但可以作为SPV的合作者,其持股比例不得高于10%;

        1.3、申请人注册资本(以实际认缴资本为准)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1.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章丘市禁止进入章丘市政府采购市常

        1.6、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但须以主要出资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1.1-1.6条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3、金融机构可以分支机构名义作为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但需提供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

        六、资格预审方法及合格社会资本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委员会专家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章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章丘市政务大厅三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供应商可由牵头人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但需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只有报名并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近三年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金融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作为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

        (3)如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近三年联合体各方的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相应盖章复印件一套。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16年1月27日9:00-10:00。

        递交地点:章丘市政务大厅三楼章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10:0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章丘市政府采购网、济南市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及《济南日报》上发布。

        其他说明: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章丘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开光

        电话:0531-8322942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凤英陈继文

        联系电话:0531-81956996

        监督单位:章丘市政府采购中心、监察局、检察院2016年1月6日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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