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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16-01-07 
        1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安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近期连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三超两不一违章”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重要因素这一规律性认识,强化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冬季是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期。道路交通事故多,不仅对我省环境影响极坏,更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危害。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意见》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强化管控手段,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二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车辆登记、检验和出站检查,推动客车安全带安装“全覆盖”,监督落实“五不两确保”。进一步发挥GPS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动态监管,紧盯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大不良车况整治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加大不良路况隐患排查力度,重点针对高速公路及道路连续下坡、长大隧道、桥梁、急弯陡坡、平交道口、路面积雪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全面梳理风险点段,及时更新完善警示标识、路面路线、隔离设施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最大限度消除路面隐患。三要坚决落实道路交通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公路属地分段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农机、安监、旅游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推动企业把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和驾驶人员,以有效的责任落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四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遵章守法和公德意识。特别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强化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划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安全驾驶技能,确保行车安全。(方冰)(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本文来源:国家安监总局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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