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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看新规民生新期盼
2016-01-11 
        新年伊始,一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新规开始实施。有哪些新规会让百姓生活更便利,又有哪些会令群众出行更安全?今日《民生》版特别梳理了新年新规中与交通民生有关的部分条款,敬请关注。

        电动汽车充电桩更安全

        1月1日起,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实施。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

        安全性方面,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充电时对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兼容性方面,用户仅需更新通信协议版本,即可实现新供电设备和电动汽车能够保障基本的充电功能。

        点评:有了明确的要求,原本市场上不同品牌充电桩充电效率不同、无法兼容的局面有望改善,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得到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将更有安全保障,电动汽车用户也将有更好的用车体验。

        驾驶无人机须有驾照酒驾会被处罚

        去年12月29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对无人机飞行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第五条提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应当根据其所驾驶的民用无人机的等级分类,符合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执照、合格证、等级、训练、考试、检查和航空经历等方面的要求,并依据本咨询通告运行。第八条提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在饮用任何含酒精的液体之后的8小时之内或处于酒精作用之下或者受到任何药物影响及其工作能力对飞行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无人机。

        点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被圈内人士认定为首部无人机交规,今后,无人机的驾驶将有规可循。

        收寄物品实名、验视更严格

        在2016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透露,今年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面实施收寄验视制度,出台《邮件、快件实名收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用户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企业要尽快建立用户信息数据库。

        点评:这意味着今后收寄验视制度将被更加全面彻底地落实,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更加重视物品收寄时的规范。

        农村居民出行更有保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盛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评定结果进行抽查,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同时,《办法》要求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单位或者个人要定期进行路况巡查,发现突发损坏、交通中断或者路产路权案件等影响公路运行的情况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

        点评:农村公路路况评定作为评价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标准和科学决策的基础显得愈发重要。对农村公路定期进行路况巡查,保障了村路质量,让广大农村居民出行更安全便捷。

        汽车维修售后服务价格更实惠

        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中,第三条规定,汽车生产者应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径、合理的信息价格,向所有维修经营者及消费者无差别、无歧视、无延迟地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汽车生产者同时应向社会有关信息用户公开车型维修技术信息。第十二条规定,汽车生产者应为信息用户提供可选择的,能够满足临时、短期或长期等不同信息使用需求的用户访问权限(即信息服务项目)。

        点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公开,将进一步打破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的垄断,给第三方汽车维修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消费者将获得更加实惠的售后服务价格。

        自学拿驾照将成为可能

        去年年底,《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点评:近年来,我国驾考需求非常旺盛。改革的推进使驾驶人自学拿驾照成为可能,同时学车费用将更便宜,报考的方式和时间将更自由,考试也更加方便。

        车辆被盗抢可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规定,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当积极获取车辆的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及时予以退税。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点评:今后,车船因质量问题退货或被盗均可申请退税,纳税人利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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