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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领域项目审批权压减70%
2016-01-14 
        原标题:交通领域项目审批权压减70%

        ???法制网北京1月13日讯记者万静记者今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下放部分交通项目审批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将国家高速公路网改扩建项目等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下放和简化。近两年发改委取消、下放和简化程序的交通领域审批事项压减了70%,审批效率大大提高。

        ???据悉,此次下放和简化的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事项包括下放7项、简化3项。具体包括:将国家高速公路网改扩建项目、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内河航道建设项目(长江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建设项目除外)、内河航电枢纽建设项目、机场改扩建项目(增建跑道除外),下放省级政府审批。

        ???将纳入国家批准规划的铁路增建单线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民航空管项目按隶属关系由民航局审批。

        ???对纳入国家批准规划的长江干线航道项目,跨境、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以及交通行业直属院校、科研机构等中央本级非经营性项目,国家发改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另外,铁路建设项目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已经实行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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