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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城区道路实行限行新规
2016-01-15 
        本报讯(记者侯金花)1月14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发布会上获悉,1月15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施行,《限行管理暂行规定》将施行两年,原《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2015年8月10日,西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通告》执行以来,主城区的交通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和削减,有效缓解了主城区交通压力,但随着南绕城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北线高速公路同步实行免费通行,西宁城区初步形成了外环内网的路网结构。在此有利条件下,目前执行的车辆禁行、限行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发挥外环内网分流的作用。

        为合理调控西宁市城区交通流,优化通行车辆类型,深入推动交通“缓堵保畅”,即将施行的《限行管理暂行规定》与前期执行的《通告》相比,禁行、限行范围调整。首先,将原有主城区的3个限行区域调整为2个区域,并延伸了西宁市东、西、南、北四个外围边缘区域的限行范围。

        具体调整内容为:将原有核定载质量为10吨(含10吨)以上货车的限行范围变更为5吨以上货车来代替,以降低货车吨位的方式,扩大限行范围;核定载质量为1吨以上(含1吨)的货车、核定载客19座以上(含19座)的客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各类摩托车的限行道路,增加了朝阳西路为限制通行道路,其他区域道路限行范围不变;扩大了黄标车、农用车辆的限行范围。

        为严格执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西宁交警已在各限行路口路段设置了相应的禁令标志,《限行管理暂行规定》发布施行后,执勤民警和执法系统将同步跟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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