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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免费通行违停车辆猛增
2016-01-18 
        青海新闻网讯近日,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了解到,自西宁外环高速公路收费制式调整路段免费通行以来,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口、导流带、应急车道等地点的违停违法行为增多。

        高速路违停现象增多

        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了解到,自西宁外环高速公路收费制式调整路段免费通行以来,车辆明显增多,随之带来的是车辆违停违法行为的上升,且这一现象集中表现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口、导流带、应急车道等地点。1月13日,民警在海湖收费站出入口就发现了好几辆违停车辆,其中两辆车停在海湖收费站口不远处的应急车道上,并且打开车辆后备箱慢悠悠翻腾东西。

        高速路违停到底为何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过往司机不顾安全要违法违停呢?对此,省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归纳了发生在高速路上违停的几种情况:一是行驶到高速路出入口等候他人或其他车辆;二是驾驶员疲劳停车休息;三是驾乘人员停车小便;四是客车停车上下客;五是停车问路或查找地图等。这些行为均属于非紧急状态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依法会被处以扣驾驶证6分、罚款200元。

        何种违停不会处罚

        那么什么情况下违停不会被处罚呢?据省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介绍,一是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二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或前方发生事故等需要临时停车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无法移动者,应按规定在车后100m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要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续车辆驾驶员的充分注意。三是驾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放置临时停车三角警示牌;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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