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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陆屋至灵山段)K49+760-K86+300项目施工监理 KWNZ3G2015095(重)招标公告
2016-01-18 
  本招标项目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陆屋至灵山段) K49+760-K86+300 已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州至灵山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 2014 〕 1226 号)批准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州至灵山公路(陆屋至灵山段)变更项目业主的复函》(桂发改交通〔 2015 〕 2864 号),项目业主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等。项目招标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4]1226 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预制、隧道、交叉工程、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设施、养护站房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陆屋至灵山段) K49+760-K86+300 ,本项目采用技术标准: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80km/h ,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 Ⅰ级,路基宽 24.5 米 , 起点位于灵山县陆屋镇省道 S347 与省道 S310 平面交叉附近,与钦州至灵山一级公路(钦州至陆屋段)终点相接,基本沿 S310 布线。沿线经过陆屋镇、三隆镇、那隆镇及檀圩镇,均采用绕镇方案经过,终点位于新圩镇石岭村附近,与灵山县十里长街相接,路线总长 36.54km 。本项目设计速度为 80km/h ,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幅四车道,路基宽 24.5m ,沥青砼路面,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本项目设养护工区 1 处,收费站 1 处,监控中心一处,收费站与监控中心合并建设。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合同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配套工程、路系水系、交通安全与沿线设施、土地复垦、交通组织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及交、竣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合同履约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承担环境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设计变更等提供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环保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合同、信息、资料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同时负责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总监办须设有试验室,负责本段的试验检测工作。监理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土建施工招标与本次监理招标同时进行。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共 30 个月;监理服务期 56 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境内),负责全线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路线长 36.54 公里 ,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47821 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投标人监理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中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业绩要求:

 (1) 道路工程:在最近 5 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 2010 年 1 月 1 日算起至今,下同)按一个合同段独立完成过 50 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或 30 公里的一级、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在最近 5 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过 100 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或 60 公里的一级、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 招标编号: KWNZ3G2015095 ,联系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 0771-5678542 、 0771-5539841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考资料复印件每套人民币 2000 元(如有),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

 标书费用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2001 7301 0400 16605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xzbtb.cn/gxzbw/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中国银行办公大楼二楼)

 邮 编: 535499

 联 系 人: 苏工( 13977763165 ))

 电 话: 0777-6501654 传真: 0777-6501771

 电子邮箱: jsghg650261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梁日雁

 电 话: 0771-5677550

 招投标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530028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 0771-5539841 、 5678542 、 5559142

 传 真: 0771-2610620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 67 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 2-60 号

 电 话: 0771—2115001 电 话: 0771 - 2501293

 监督单位:钦州市交通局运输局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永福西大街 6 号

 电 话: 0777—2825320

 招 标 人: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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