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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区市将建流通节点城市
2016-01-20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物流和邮政业获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要加强流通节点城市建设,完善流通规划体系,并结合各地实际发展情况,实行区域分工协作和错位发展:石家庄市要瞄准建设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唐山、保定、邯郸、秦皇岛市要围绕打造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沧州、张家口、承德、廊坊、邢台、衡水市要着眼培育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分别制定流通节点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大宗商品交易市尝重要商品和物资储备中心、物流(快递)园区、多式联运中心、公路港、区域配送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和其他物流场站等设施,汇聚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

        在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基地方面,《意见》要求,要主动承接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建设环首都物流产业带;打通唐山港、秦皇岛港与二连浩特口岸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密沿海港口集装箱航线,开辟国际远洋航线,打造国际综合物流通道。支持石家庄、唐山、邯郸、秦皇岛、沧州等市,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完善航空货运、跨区分拨、陆海联运、内陆口岸、国际贸易和邮政快递等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

        为提高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意见》明确要创新物流发展模式,实施多式联运、城乡共同配送、物流标准化、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和快递物流等重大示范工程;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完善农村地区服务网络,力争到2016年年底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发展绿色循环低碳流通模式,支持新能源车辆在邮政、快递领域的应用。(张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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