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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市交委:严查无合同营运拼车
2016-01-26 
        追问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化展报道:近日,交通部表态支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回家”模式。广州市春运指挥部近期表示,将严管不具备营运资格的“拼车”业务和包车业务。以上两种说法是否互相矛盾?广州市交委对拼车和包车具体如何看待?

        1月21日,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表示,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交通部支持春运期间互联网平台推出的“拼车回家”。而在此前一天,广州市春运指挥部表示,对于由网络平台擅自组织的不具备营运资格的“拼车”业务和包车业务,要严加管理,各级交通执法部门一经查获要依法依规处理。

        昨日,记者据此采访了广州市交委,得到的回复是: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62条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17条的规定,客运包车经营者在承运前应当与包车人签订包车合同并随车携带,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市交委还表示,以盈利为目的利用私人车辆从事拼车、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行为,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难以保障。这些行为已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属非法营运行为,交通部门对此将进行严厉打击,一旦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此前,滴滴顺风车、嘀嗒拼车都曾在不同场合表示,所辖平台不以盈利为目的。嗒嗒巴士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旗下参与春运包车的所有车辆都有营运证和春运证。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智能出行领域,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还不够明晰,建议给予完善。

        马化展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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