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二广高速公路广东连山至贺州支线工程前期工作的招标公告
2016-01-27
1. 招标条件
二广高速公路广东连山至贺州支线工程前期工作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来自财政拨款,项目招标人为贺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置专项文件报告等前期工作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二广高速公路广东连山至贺州支线工程前期工作
招标编号: HZZFCG2016 服字 1 号
项目地点:广东连山至贺州
项目概况:二广高速公路广东连山至贺州支线工程路线始于已通车二广高速公路福堂镇段,经福堂镇新溪村唐屋寨、樟木冲(粤桂界)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再经黄洞瑶族自治乡、莲塘镇连接永(州)贺(州)高速公路贺州支线。推荐路线全长约 52 公里,其中广东连山段约 6.5 公里,广西段约 45.5 公里,省界连接点为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陈屋村以西 1.5 公里樟木冲与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沙洞村岭背自然村交界处,接线点大致坐标为(北京 54 坐标系) X=2700447.8584 , Y=604839.0741 附近。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建设,设计行车速度 100km/h ,路基宽度 26.0 米,总投资估算为 63 亿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以下所列的各项前期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制,并取得相应批文,具体如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用地预审报告编制、项目选址意见、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论证、文物调查及勘探、涉及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等获取工可批复的相关报告。
上述所列的资料均为工可阶段编制过程中所需要到的报告,如部分报告未需要进行编制,则可在结算时将该项报告的编制费用删掉。
前期工作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日历天内通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及各相关专项报告的评审;
前期工作投资额: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置专项文件报告等前期工作费用估算约为 720.49 万元,其中包含预留费用 34.31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1) 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国内注册登记,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 2 )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等同于以上资质的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同时须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路桥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4) 投标人 2011 年至今至少完成过 1 条以上(含 1 条)里程在 40 公里以上(含 40 公里)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4. 信誉要求
无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其投标的处罚记录。近三年无相关合同纠纷。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最近连续三年( 2012 ~ 2014 年)均为盈利(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 2016 年 01 月 27 日至 2016 年 02 月 03 日每天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2 : 30 至 5 :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 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正赢集团四楼 综合部 ) 联系电话: 0774 - 5137812 。
6.3 报名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015 年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部分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新证,新证同样满足报名条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前期工作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④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为投标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本公告发布后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⑥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⑦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路桥专业注册咨询师,自 2011 年 1 月以来,作为项目总负责人主持过 1 条以上(含 1 条)一级或高速公路的工可研究工作,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⑧投标人 2011 年至今至少完成过 1 条以上(含 1 条)里程在 40 公里以上(含 40 公里)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的证明资料;以上提到的证件或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定于 2016 年 02 月 19 日下午 15 时整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正赢集团四楼交易大厅,具体厅号以开标当日电子显示屏公布厅号为准)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备案及监督单位
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4-513555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 3 号
邮 编: 542800
联系人: 麦工
电 话: 0774-51381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旺城街 55 号
邮 编: 542800
联系人: 王菊
电 话: 18607841576
2016 年 0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