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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云南高速公路可实行阶梯递减式收费
2016-01-28 
        交通出行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在曲靖想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乘机,各种中转费时费力怎么破?从昆明开电动汽车去大理,没地方充电咋解决?以及高速公路收费上涨增加出行成本,能否像阶梯电费那样施行阶梯收费……省两会上,政协委员就生活中遇到的交通出行“障碍”建言献策,希望能够给市民出行多一份便捷畅通、多一点美丽心情。

        1

        城市候机

        长水机场可在曲靖

        设置异地候机楼

        异地候机楼,是机场航空服务及机场航站楼基本功能向机场周边城市的延伸和扩展,其基本功能包括机场航站楼除登机前安检以外的全部功能,综合性功能还包括各种公共功能和商务功能,起到集散人、物和信息,发挥交通枢纽设施作用,不仅大大缩短旅客前往机场和在航站楼内的停留时间,还能极大减轻人们的出行负担。省政协委员陈吉书说,曲靖自身并无机场,只能选择最近的长水机场作为出发港,从直线距离上看,长水机场较老机场距离更近,但现有公共交通未形成联动,若采用火车转飞机模式则非常周折,必须先到昆明火车站再转公交或出租车才能抵达30公里外的机场,常常需提前大半天出发,且早班和晚班航班无法选择。加大了妇孺老幼的出行困难,造成精力、时间和金钱上的浪费。

        陈吉书建议:长水机场在曲靖设立异地候机楼。在市区交通便利区域,如高快客运站、高铁站、曲靖会堂及地标性酒店设立异地候机楼,为异地候机楼至机场的空港快线培育客流,其运营情况也可为最终的城市候机楼建设及运营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和有关经验,并最终与综合交通枢纽相结合,按照零换乘理念,实现公路、铁路、公交等交通方式的高效衔接。

        2

        电动汽车

        在昆明至大理高速路上

        采用PPP模式建充电站

        在能源和环境双重压力下,新能源汽车必将成为世界未来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省政协委员徐应强认为,从云南电动汽车发展看,目前推广发展纯电动汽车存在较多问题,在诸多发展矛盾中,充电桩(站)已上升为主要矛盾。以昆明为例:《昆明+3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昆明市在2015年12月底前需示范推广3400辆纯电动和插电式新能源汽车。据统计,截至2015年8月,昆明投入运行的电动新能源车不足1000辆,仅累计完成1座充电站及206个充电桩。按昆明市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数与充电桩数1:1.1比例,截至2015年理应建成3700个充电桩。由此可见,充电桩(站)远慢于电动汽车的发展。

        徐应强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慧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和制定优惠政策,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推广运用PPP模式。允许各类企业参与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一套可让投资人有信心的盈利模式。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单位及个人建设自用、专用等充电设施,包括在私人用户所在小区(住宅)停车尝办公场所等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在昆明+3城市群主城区内打造5公里半径公用充电网络。在昆明至大理350公里高速公路采用PPP模式建立充电站(桩)示范线,可按京沪高速公路充电站示范线的设计,平均单向每50公里建一座快充站,可同时为8辆电动汽车充电,30分钟内充满(80%的电量)。

        3

        高速收费

        就像阶梯电费一样

        高速路也可阶梯收费

        从2015年8月16日零时起,我省对2012年底前通车的26条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调整。陈吉书认为,提价对具体的个人和企业影响可不一般。高速公路通行费提价后,公路客运价格应声而涨,且幅度不校运输企业无奈只好“羊毛出在羊身上”,将提价部分转嫁给乘客,而旅游部门也不得不涨价。负担最重的莫过于企业,云南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原料和产品都要依靠公路运输,一进一出,即使每车每公里涨几分钱,都可能由盈利变为亏损。如通行费过高,企业承受不了,车辆都不往边疆跑,提价就失去了意义,反而挫伤了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积极性。但现在提价已成事实,可换种方式来达到目的,即实施阶梯收费。

        陈吉书建议:云南省已建成和将要建成的高速公路,都统一实行阶梯递减式收费方案。以上高速公路道口为起点,以连续通行300公里为第一个阶梯,300公里内,按现行方案收费;超过第一阶梯,递减正常通行费的1%。连续通行500公里为第二阶梯……另外,加快公路沿线服务区升级换代步伐,将服务区建成公路上的风景线,鼓励长途车在服务区食宿,通行时间可适当延长。

        4

        汽车露营

        以昆明为中心打造

        汽车房车观光旅游线

        省政协委员李国锋认为,公路旅游是一种基于公路文化的特殊旅游方式,它以公路为载体,依托公路设施和资源,在观赏、领略公路本身及沿途自然人文景观的旅行和逗留中所获得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享受。汽车房车露营地作为公路旅游的有力支撑,是指在交通发达、风景优美之地,开设专门为自驾车房车爱好者提供自助或半自助服务的驿站型或度假型休闲区。云南新建或在建公路,桥梁、隧道不仅联通了风景秀丽的景区景点,且将诸多公路元素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使其本身也成为一道美丽风景,随着思孝大丽等高速公路为代表的一批景观文化路相继建成,以沪昆、杭瑞、广昆、渝昆、昆河、昆曼大通道等为骨架的高速公路网基本建设完成,使云南成为“彩云之南,自驾天堂”。

        李国锋建议:要参照国家鼓励自驾游、支持露营建设的相关政策,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尽快研究制定云南公路旅游发展,汽车露营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配套措施。在区域协作上,共推公路旅游产业发展,加大与周边省份和毗邻国家的交流合作,联合开发跨省(国)精品公路旅游线路和汽车房车露营地的建设,打造以昆明为中心的自驾车房车观光旅游线路,共建旅游环线合作机制。紧扣“彩云之南,自驾天堂”这一主题,进一步推进公路旅游和房车露营的建设,将公路旅游打造成我省未来旅游经济的新增长极。

        政协委员建议的高速路阶梯递减收费方案

        以上高速公路道口为起点

        连续通行300公里为第一个阶梯

        300公里内,按现行方案收费;超过第一阶梯,递减正常通行费的1%。

        连续通行500公里为第二阶梯

        500公里内按1%递减,500公里以上递减2%;

        连续通行800公里为第三阶梯

        800公里内递减2%,800公里以上递减5%。

        注:连续通行里程大于和小于递减阶梯时,按阶梯内递减计算。(春城晚报记者曹婕李思家实习生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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