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排污水被罚20万曾致七八百斤鱼死亡
2016-01-31
<!--IMAGE_MARKER_0-->华商报安康讯(记者王斌)日前,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一排水口因存在排放石油类污水问题,被环保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然而两天后,这条排水渠中仍有含油污水排出,刺鼻的气味丝毫未改观。<br/><strong>水渠现油污夏天散发恶臭味</strong><br/>1月2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北区,紧邻高速路一土崖处,一条排水口正向外流出泛着油花的污水,并不时散发出石油类物品特有的刺鼻气味,水渠两侧已被污水中的油泥染得漆黑。华商报记者看到,排水口外设置有几条吸油毡,但油污流经时并未受到阻碍,这条“黑龙”仍旧顺着水渠流入了1公里外的黄洋河。<br/>“这条排水渠属于安康东服务区,2014年年底,服务区建成两个月之后,我们发现里面排出的水含有油污,为此找过服务区不下十次,但一直未得到解决。”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田湾村村民陈开胜说,这条穿村而过的水渠旁有3口机井,直接威胁着全村人的吃水安全,一到夏天,水渠散发出的恶臭,十几米外都能闻到。<br/>据村民反映,之前这条水渠白天排污较少,一到晚上就会有大量含石油类污水排出。据田湾村村主任陈康反映,他承包的鱼塘位于水渠旁边,2015年6月一个晚上,大量污水涌入水渠,油污溢入后导致他家七八百斤鱼死亡,“我将鱼塘损失情况给服务区反映后,对方称会调查此事,但直到现在也没下文。”据他介绍,同年7月份,服务区曾调来混有清洁剂的水车对水渠中油泥进行清洗,但排放油污的行为仍未停止。<br/><strong>环保部门开出20万元罚单</strong><br/>“2015年12月接到群众举报后,经核查证实安康东服务区确实存在排放石油类污染物的违法行为。2016年1月27日,我们对该服务区的管理方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白泉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封堵排污口,并对下游造成的污染进行消除。”据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鹏介绍,针对该服务区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当即开出了2016年第一张罚单,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br/>既然环保部门已下达整改决定书,该排水口为何仍有石油类污染物排出1月2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随同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安康东服务区,正值上班时间,服务区办公室空无一人。据该服务区一保安称,服务区工作人员大多家住西安,所以一到周五下午就会提前返家。<br/>“由于服务区内工作人员人手紧,许多人都是身兼数职。昨天一些工作人员去西安开会,还有就是服务区水泵发生问题后,有工作人员前去修理。”昨日,省高速集团白泉分公司办公室一高姓主任说,服务区不存在有工作人员脱岗的情况。<br/><strong>负责人称暂未发现油污源头</strong><br/>据这名高姓负责人介绍,该排水口是服务区用来排除雨水的,接到环保部门整改通知后,他们检查了各个外排渠道,暂未发现油污源头,目前已在排水口处设置了吸油毡。据他介绍,服务区和加油站没有隶属关系,目前对方也在进行自查,但据称也未找到污染源。<br/>既然是服务区的排雨水渠,为何在长达一年时间内,接到村民多次反映后仍未找到污染源高姓主任称,水渠中有油污的确是事实,目前他不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等下周了解后才能进行答复。<br/>华商报记者从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上看到,1月29日该排水口取样污水中,氨氮含量为54.9mg/L,高出国家标准2.7倍;石油类含量为19.6mg/L,高出国家标准2.9倍。据张鹏介绍,从监测结果来看,该服务区并未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整改到位,其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如果对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环保部门将依法实施连续按日处罚,并依据所造成的违法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视情节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