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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至今查处交通违法近20万起
2016-02-04 
        新报讯自1月24日春运开始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20万起,其中包括超速4万余起,货车违法2418起,危险品车辆违法103起,酒驾违法216起,涉牌违法111起,超员违法34起,527名违法驾驶人被一次记满12分。

        超员20%以上一次记12分

        2月1日7:00左右,津歧公路与双东路交口处,一辆“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在机动车道上停车揽客。经查,该车核定载客53人,实际载客73人,车上搭乘人员是春节前夕由天津去往河北大名县的务工返乡人员。车辆超员超过法定载客数20%以上,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等处罚。

        驾驶套牌的被盗抢车罚5000元记12分

        2月2日13时45分许,武清支队王庆坨大队交警在杨王公路治理酒驾时,发现一辆沿杨王公路由南向北驶来的牌照号为京GJ88xx的白色夏利牌小型轿车形迹可疑,立即拦检。通过POS机查询该车牌照号发现,该车登记车型应是一辆白色松花江牌微型普通客车,而不是眼前的这辆夏利车,存在违法嫌疑。

        经进一步辨识车辆的“VIN”码,确认夏利车原牌照应为津LB12xx,在2010年12月1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立案列为被盗抢车辆。据了解,由于司机于某实施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王庆坨大队依法予以其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罚。目前,于某及涉嫌被盗抢的夏利车已移交公安汊沽港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作者:徐燕焦轩滕飞刘媛

        本文来源:天津网-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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