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晋江交警扎实推进道路阳光执法预防道路“三乱”
2016-02-05 
        中国网2月5日讯为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道路阳光执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满意度,晋江交警大队积极采取措施,规范道路交通执法行为,坚决预防春运公路“三乱”。

        一、严格组织学习教育,端正执法理念。大队认真组织全队民警、警辅人员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规定以及各级机关下发的整治三乱的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队民警对公路“三乱”的认识,切实增强防范公路“三乱”意识,切实打牢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

        二、严格执法管理,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大队要求全队民警上路执法时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由至少两人进行,且至少一名是民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指挥驾驶人停车接受处理,对于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当场打开查验,发现夹带现金的立即退还,并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对于无法退还的要登记上交局纪委,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执罚时要按照交通违法情节如实填写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严禁违反规定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严禁不开具处罚决定书。否则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交通警服人员管理,严禁违规参与执法活动。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大队研究制定了《关于民警、警辅队伍管理办法》,交通警辅人员上路执勤必须在民警带领下进行,统一着装,严禁单独上路执勤。严格交通警服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交通警辅人员扣留车辆或者证件、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收缴罚款。对于交通警辅人员违规参与执法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对带班民警及直接领导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落实道路阳光执法,严禁趋利执法、隐蔽执法。大队组织专人对辖区所有电子测速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地排查,排查的重点包括:电子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是否科学、规范、合理,是否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前置交通信号,是否向社会公布,是否设置测速警告标志等内容。经排查,全市电子监控设备的设置均按规定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设置地点科学规范合理,每个监控点使用前均通过媒体公告向社会公布,有完善的警告警示标志。

        五、严格落实处罚程序,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大队要求各中队民警在查处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移交停车场,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核定,严禁不称重即认定超载。对于核定结果为超载的,应当予以罚款处罚,在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车辆,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否则,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予以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法过程监督,严查民警违纪行为。大队建立健全了执法督导机制,做到日常监督与全程监督、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源头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结合,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监督仪加大对民警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民警执勤执法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现场执法记录监督仪,对民警执勤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存入大队指定电脑,每月检查一次。(冷竹钟雅蓉)

        (原标题:晋江交警扎实推进道路阳光执法预防道路“三乱”)

        本文来源:中国网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