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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快处机制
2016-02-07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通讯员/廖畅江)为解决小事故造成的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2016年春节期间我区将启动高速公路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时间在2月7日-13日8∶00-22∶00,发生地点在G72泉南高速公路南宁至六景段,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损坏公共设施,车辆可以安全驶离,购买有交强险,是广西牌照的,适用高速快处机制。即“人未伤、车能动、损失孝有保险、广西牌”的轻微事故,应自觉使用高速快处机制,同时也鼓励非广西牌照的车辆使用高速快处机制。广西高速公路交警将联合广西保险行业在泉南高速公路伶俐收费站、南宁市区蓝天快处快赔点设立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由驻点高速公路交警、保险理赔人员为事故车辆办理事故责任认定和车辆估损理赔。

        据悉,符合高速快处机制的,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后,相互查验当事各方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凭证等,记录联系方式。当事各方应根据交警、保险公司的引导,立即撤离现场,到最近的快处点处理。根据相关制度,对符合快速处理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高速公路交警将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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