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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实行重点交通工程项目部工作机制
2016-02-16 
        2016年,济宁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年任务目标化、所有目标项目化、一切项目责任化、每项责任考核化”要求,梳理全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抽调交通运输、港航、公路部门业务骨干组建21个重点交通工程项目部,成立全市交通重点交通项目推进办公室,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及项目部全程负责制。明确21个重点交通工程项目部牵头领导作为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领导按照每项工程的年度目标计划,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各项目部对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负责,科学安排好总体目标和月份具体目标,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加强协调督促。各重点工程的协调推进事项由各项目部牵头领导、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主要成员协调落实。涉及各县(市、区)的工作职责,各县(市、区)要将有关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项目部负责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办理,限期办结,并及时报告。三是实行不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及定期调度制度。要求各项目部组成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项目部每月27日前向市交通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报送本月工程进展、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打算,市交通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政府。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随时以专报形式报送。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市交通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将根据各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责任分工配档表、每月报送进展情况及年底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项目部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项目部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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