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2016年交通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2016-02-19
根据省政府近期工作部署要求,为迎接青海旅游黄金季节到来,确保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及重要旅游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洁、规范和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安全通行能力与服务保障功能,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精神,对2016年交通沿线路域环境整治进行安排部署。
2016年路域环境整治将继续以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八无”(即:无违法和无序广告、无违法建筑物、无穿越公路的违法设施、无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网围栏等障碍物、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打场晒粮现象、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为着力点,除认真整治省政府计划整治的路段外,还将重点整治西宁至曹家堡机尝西宁环线、西宁至塔尔寺、西宁至互助、西宁至共和、西宁至贵德、环青海湖等路段路域内环境。其中,路域内环境整治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环境整治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4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对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二要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按照制定的整治计划,严格依据公路法律法规,以公路安全畅通为核心、交通沿线环境治理为重点,根据职责细化整治工作标准和目标任务,明确每一个具体整治项目的实施部门,每一条道路、每一项整治内容都要有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工迅速开展整治工作;三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巩固和保持整治成果,不断提升青海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省交通运输厅将组成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表扬,对整治不到位的提出批评建议。
省交通运输厅详细分解了各责任单位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省高管局:一是负责高速公路隔离栅内的绿化带剪修、树木补植、波形护栏清洁、收费站形象管理、停车港湾卫生、服务区及站区内公厕、加油站环境卫生等工作;二是今年5月底前完成大通主线、互助、新庄收费站改造工程,做好峡口立交、火车站后立交及西宁周边匝道口建设,务必今年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协调高速交警、西宁交警、路政等部门,完成西宁南绕城路域环境整治和西宁周边收费设施拆除工作。省公路局:一是负责干线公路两侧边沟清理维修;二是负责路基翻浆、路面坑槽、车辙、桥涵跳车处治;三是负责路容路貌维护、路面保洁、标线、标志、标牌、里程碑、百米桩等更新刷新,沿线道段设施围墙颜色统一标识,平交道口的路面硬化。省路政总队:一是负责对公路路域内整治工作进行监管;二是重点清理环青海湖、西宁至贵德等路段的非公路标志、标牌;三是清理非法建筑物、路基路面及桥涵两头堆积物、网围栏、洗车加水点、商铺店面、打场晒粮等,包括城镇过境路段的环境整治,如边沟清理、集贸市场和摆摊设点、占路为市等治理工作。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实施。省收费处:一是负责所管辖路段路域内环境治理及收费站形象管理;二是今年5月底前完成达坂山隧道改造工程。省交通投资公司:负责扎(马隆)至倒(淌河)高速公路建设期间道路安全保通工作,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提前制定预案切实做好旅游高峰季节道路安全保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