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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道路与管线建设须同步设计施工交付
2016-02-20 
        今后,湖北省襄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必须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近日,襄阳市政府就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普查城市地下管线,科学编制综合规划,严格规范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襄阳市将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建设时序。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据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市政道路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建沟槽、预埋管道或预留通道。

        按照规定,行政审批部门将严格控制道路挖掘审批,新(改、扩)建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原则上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提前7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杜绝随意开挖道路现象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廊试点建设。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6.02.16邱玉(来源:《中国建设报》)

        本文来源: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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