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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向县域延伸
2016-03-01 
        本报南宁讯(记者/孟振兴通讯员/廖畅江)2月29日,广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横县服务站正式启用,这标志着我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开始向县域延伸。今后,在横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上(高速公路除外)08∶00-18∶00之间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机动车双方均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均适用快处快赔工作机制,承保公司或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

        服务站运行方式是:保险公司向服务站派驻理赔人员集中办公,受理横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申请,办理车辆定责定损;当地公安部门亦派驻交警,对财产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进行损害赔偿调解。交通事故处理定责定损维修实现全流程“一站式”快处快赔快修服务,一般轻微损失事故20分钟内完成定责定损;如材料齐全,承保公司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车主亦可选择在服务站快修车辆。

        据了解,我区于2013年9月1日在南宁启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2015年,南宁市12个快赔点共处理适用快处快赔机制的交通事故2.88万起,快速定损车辆5.8万辆、定损金额1473万元,覆盖全市轻微事故70%以上。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和广西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广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我区将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地市和横县、宾阳、全州、荔浦、柳江、鹿寨、容县、北流等县(市)全面开展快处快赔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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