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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交通事故赔偿有了调解室
2016-03-11 
        巴南区高速公路巡回法庭昨日开庭

        重庆晚报讯昨日,重庆市高速公路保险纠纷调解室与巴南区人民法院高速公路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今后在重庆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调解员将及时介入,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调解室是由市保险行业协会主导,巴南区司法局和巴南区法院业务指导,依托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设在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八大队。

        调解员调解保险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如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室将督促保险公司及时支付调解款;调解不成,支持当事人依法诉讼维权。调解室保险纠纷调解方式有三种:法院委托调解,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委托调解,以及保险纠纷当事人申请的调解。

        “有的交通事故中,伤者需要尽快得到赔偿,调解室是一个比较快的途径。”市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介绍,如果当事双方能达成共识,立案前调解可以在15天之内达成协议,“如果走正常诉讼程序,至少需要3个月。”

        重庆晚报记者唐中明冉文摄影报道

        作者:唐中明冉文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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