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做专车是“黑车”吗交通运输部给出答案
2016-03-15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4日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和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等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出租汽车改革坚持两个导向
谈到交通运输部去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杨传堂表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主要有两个导向。
“一是要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二是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杨传堂表示,“交通运输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完善相关政策,推动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和实施。”
杨传堂同时表示,在改革中,出租汽车行业要明确定位,要建立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改革经营权管理,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改革“份子钱”制度,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
刘小明说,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济南、郑州等城市已经有5万多辆新能源公交车。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一个国家战略,进一步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
刘小明表示,根据规划,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公交车要达到20万辆。
“还有一些清洁能源,比如燃气公交车、混合动力公交车,既满足老百姓出行需要,同时也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和空气质量,使汽车工业有更好的发展。”刘小明说,“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事情,我想各个城市都会努力去做。”
对网约车不搞一禁了之
在回答“加强网约车管理会不会让它发展不下去”的问题时,杨传堂说:“我们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
针对私家车做专车算不算“黑车”的问题,杨传堂表示,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
“对待新生事物,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良好的体验,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杨传堂说,“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可以按照目前起草的办法,通过一定程序转化为合规营运车辆。要按照其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健康发展。”
谈到网约车平台应当取得经营许可的问题,刘小明说,要通过尽可能减少许可环节为网约车平台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同时必须保证网约车能够满足公众基本服务要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刘小明说,结合互联网企业服务特点和出租汽车区域管理特征,初步的想法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出租汽车服务已经实现了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线上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来进行许可。这个许可全网通行,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线下实体服务,你在南京服务就在南京拿许可,你在杭州服务就在杭州拿许可。”刘小明表示,“这样的模式简化了工作程序,有利于网约车平台企业在一个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服务。”
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期限
谈到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问题,刘小明说:“我们的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
“至于是不是要取消经营权,完全放开数量,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刘小明说,“大城市要考虑城市的道路容量和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中小城市可以适当放开一些数量管控。因城而异,因时而异,由各个城市自身进行研究和决策。”
在回答有关“份子钱”的问题时,刘小明表示,“份子钱”是一种管理模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
谈到出租汽车行业如何更好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郭继孚表示,我国城市交通需求层次的多样性决定了各种交通方式都要各得其所,出租汽车必须要为服务各种特殊人群做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