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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军代表:理顺大型项目配套铁路投资主体
2016-03-16 
        本网讯由于铁路长期政企不分,我国大型建设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存在诸多不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湖南电力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定军认为,尽管我国实行了铁路改革,国务院也于2013年发布了《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但原有格局并未有大的改变。因此,应当合理确定国家大型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投资主体。

        铁路改革后,国务院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了相关政策,对专用线投资、审批、设计、监理、施工及验收移交和资产划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刘定军看来,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仍为中国铁路总公司,不符合市场规律。

        刘定军表示,现行体制下,专用线投资者为大型项目投资人,铁路企业考虑自身利益,在专用线建设过程中提高建设标准和搭便车增加项目情况较为普遍。同时由于投资者不是铁路部门,但设计、施工及验收又严重受制于铁路部门,在建设过程中,铁路系统企业过多介入专用线工程建设,强揽工程项目,强收协调费用,验收过程中“卡脖子”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造成投资浪费,容易滋生腐败,也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导致新的不公平竞争。

        他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协商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出台有关政策,理顺我国大型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投资主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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