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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招聘10名交通运输协管员
2016-03-16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获悉,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交通运输协管员。

        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职责:负责协助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必要时需夜检夜查),不具备执法资格。

        招聘范围: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非农业户口的公民。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交通运输事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4.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退役士兵;6.随军家属。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除外)不予报名。

        由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合计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参照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补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二楼(长春大街602号)报名。

        需持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资格审查及考试:3月18日,由市就业服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0431—81109115。

        作者:刘晓宇

        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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