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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赔偿有争议“一站式”服务可搞定
2016-03-18 
        

        昨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多个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办公室对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提供“一站式”服务。记者张路桥摄

        商报记者付迪西

        如今,道路上车辆越来越多,致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事双方也易出现赔偿争议,需要面临非常繁琐的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昨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正式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办公室,联合法院、司法、保险等部门,对伤人交通事故提供调解、后续理赔“一站式”服务。

        据了解,在市高院和重庆保监局的指导下,渝中区交巡警支队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区法院、区司法局制发了《渝中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实施方案》,并将《重庆市渝中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调解项目参考标准(试行)》作为调解参考标准,确保调解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办公室由区交巡警支队、区法院、区司法局、重庆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派员驻点,成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理赔“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一旦在辖区内出现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物损情况确定、未达到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标准的伤人交通事故,民警在进行事故处理时,可把这个机构推荐给双方当事人,在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驻点职能部门进行协作联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合理、合情地提供民事赔偿纠纷的调解理赔服务。

        如果一次调解不成,可根据双方可能调解的意愿下,组织多次调解,直到成功。双方调解成功后签订协议书,如果当场没有履行的部分,调解员还要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回访,督促协议实施。如果当事双方分歧严重不能接受调解,最后由法官介绍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据,由双方自行向法院提出诉讼。

        自去年8月该调解办公室试运行以来,已调解疑难事故50起,调解成功45起,调解成功率90%,与传统调解相比,调解成功率提升了25%。事故赔偿周期也由原来的20日至30日缩短为7日至10日。

        据介绍,这种快速便捷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处理形式,免去了以前事故当事双方雇用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的维权费用,还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前,“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运行后,将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

        以前交通损害事故赔偿处理

        事故发生后,由交巡警划分责任。

        当事双方进行私下赔偿。

        (弊端:极易造成不公平待遇)

        根据当事双方的自愿申请,由交警部门组织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拒不履行的,抑或是任何一方不愿意调解的,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庭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根据证据进行审判。

        (弊端:花费大量时间金钱成本,审理周期较长,赔偿可能需要等上数月)

        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

        事故发生后,由交巡警划分责任。

        当事各方自愿向民警提出事故调解申请。

        民警于1个工作日内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调解申请转交司法调解员。

        由司法调解员负责审核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相关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联系法官、保险公司和承办民警,并就调解时间征求事故双方意见,确定调解时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成功10日内获得赔偿。

        利好:多个权威部门协作联动服务,快速便捷帮助当事各方分清法律责任和义务及相关赔偿标准,确保统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保障双方自身合法权益。(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本文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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