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高效精准云南瑞丽交警推出“1+8”全新交通事故处理模式
2016-03-22
道路事故大练兵
中国瑞丽,这个在中缅边境被人们称为“天涯地角”的地方,面积虽小,却是一个年出入境人员达1500万人次,出入境车辆达300万辆次,陆路进出口贸易量占全省40-50%的边境贸易区。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缅甸人从姐告口岸进入中国工作、经商,成为瑞丽交通参与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中国和缅甸的交通法规体制存在较大的差异,成为瑞丽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外籍驾驶人事故频发,瑞丽交警全力破案
向外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2月17日凌晨,一辆悬挂缅甸号牌的小型汽车从瑞丽往姐告行驶,途径姐告大桥中部时,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造成电动车腾冲籍驾驶人王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悬挂缅甸号牌的小型汽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2月21日凌晨,来瑞丽经商的缅甸籍男子貌丹吞温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姐岗路从北向南行驶,途经盈黎风情园门前道路时,车辆撞于西侧绿化带,造成貌丹吞温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四天之内,瑞丽市连续发生了两起涉及缅甸籍驾驶员的交通事故,并都造成了人员死亡,这引起了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高度重视。
2月21日的交通事故发生后,瑞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针对近期逃逸案件频发的形势,召开了交通事故案件研讨会议,大队领导以及相关中队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就案件侦破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由大队长谢华明牵头,组织两起案件的负责人,对案件基本情况再次进行了回顾、分析,并对工作组进行了分工,决定采取调取沿途监控资料、比对车辆痕迹、查阅嫌疑车辆系统信息、走访相关目击证人等手段,通过掌握大量基础信息推进案件基本事实情况调查、证据调取工作。
同时,大队按照市公安局瑞公明传[2016]233号文件要求,专门对参加案件办理的所有民警、协管员做了要求,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没有进展,所有民警和协管员就不安排休假。
案件侦破后,瑞丽交警痛定思痛,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认真的总结。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大力破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各种难题,最大限度地压实层级和岗位责任,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瑞丽交警推出了一套常态化、规范化的警务工作新机制,全省首创的“1+8”警务处置工作机制便应运而生。
解读1+8警务模式
救治伤员
“1”是指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体单位为交警大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主要由交警大队做好现场勘查分析、明确主侦民警等工作。“8”是指市局指挥中心、市局纪委、刑警大队、网安大队、技侦工作站、辖区派出所、瑞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瑞丽公安消防大队等8个部门,由市公安局统一调度,充分发挥各警种优势,快速、高效处理好交通事故。
简言之,1+8警务模式就是交警大队+其他8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工作小组”。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这个工作小组以交警大队为主导,充分联动其他几家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调动最多的警力资源,为事故的救援、案件的侦破争取了时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据瑞丽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1+8警务模式的启动方式也是不同的:
当发生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时,交警大队大队长(或教导员)、交警大队值班副大队长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伤员救援、现场勘查、交通疏导、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由交警大队值班领导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启动“1+8”警务联动模式。
当发生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时,瑞丽市公安局值班副局长(或分管交警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值班副大队长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伤员救援、现场勘查、交通疏导、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安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启动“1+8”警务联动模式。
当发生死亡3人及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伤员救援、现场勘查、交通疏导、调查取证工作。
同时,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副局长现场指挥协调,并及时启动瑞丽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将案情报告市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若发生致人死亡的逃逸交通事故。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副局长现场指挥协调,组织开展伤员救援、现场勘查、交通疏导、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由市公安局分管交警副局长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安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启动“1+8”警务联动模式。
“1+8”警务联动模式启动后,由市公安局值班副局长坐镇指挥,做好总调度工作。各警种值班领导严格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并作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统筹、指挥、协调、安排值班所有工作,严格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要求执行。
“1”交警大队及时出警。接报警后,按照出警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期处置。接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要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及时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市公安局值班副局长(或分管交警副局长)决定安排指挥中心是否启动“1+8”警务模式。同时,根据需要及时封锁现场,联系卫生医疗、消防等部门,做好伤员救援工作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交警大队赶赴现场做好先期报告和处置工作以后要及时组织警力按照交通事故调查程序对事故现场开展痕迹勘查、目击证人走访等工作。
“8”部门工作职责:公安局指挥中心按照市局值班领导要求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助值班局领导做好居中调度工作,按照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性质、大小及时将案件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启动“1+8”警务模式并通知相关部门赶到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市局纪委按照指挥中心通知要求,赶到现场对各警种警务联动处置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实时监督,跟踪问效;刑警大队按照指挥中心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安排大队技侦人员到达现场,发挥刑侦优势,对现场遗留物证进行采集、分析,及时提出鉴定结论和意见。民警到达现场后须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和值班局领导报告;网安大队按照指挥中心通知要求,利用网安自身资源优势,组织警力查询与交通事故有关视频监控资料,为逃逸案件侦破提供技术支持。辖区派出所按照指挥中心通知要求,由值班领导及时组织本单位警力赶赴交通事故现场参加救援、交通疏导工作,发挥本地治安管理者优势,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民警到达现场后须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和值班局领导报告;技侦工作站按照指挥中心要求,发挥技侦优势,利用情报平台查询与交通事故有关数据,对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技术支撑;瑞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按照指挥中心通知要求,由值班领导组织警力,在高速公路设卡拦截,配合案件调查处置工作;瑞丽公安消防大队接指挥中心通知后,组织警力及时赶赴交通事故现场,参加救援、疏导工作,消除火灾隐患,预防次生事故。
此外,对于1+8警务模式的具体实施,瑞丽市公安局纪委以及政工办还将值班执行情况纳入日常考核,作为评价科所队领导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并与全员量化考核挂钩,全力抓好对民警的积累式、全过程考核,通报内容做到留根、考核结果做到建档,年终总评顶真碰硬、奖惩有据。通过一系列的考核措施来确保所有警种各尽其职,高效执行。
云南网记者杨之辉通讯员李华连陈海
本文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