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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交通违法纳入征信可逐渐推广
2016-03-23 
        温江桦(河南商报评论员)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在4月底前,通过当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4类重点车辆在2016年春运期间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还将汇总各地情况,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为金融机构、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融资授信、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3月22日《人民日报》)

        非常赞同这一做法。自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征信一直都在摸索前进。比如,《条例》只是规定了不可进入征信系统的信息,哪些信息有资格入选呢?没说。各地纷纷尝试,有做过头的,比如想把拒交物业费纳入征信系统,惹来纷纷争议;更多的则是没做充分,比如交通违法,早该纳入征信系统了,但是,迄今为止,好像只有深圳“吃了螃蟹”。

        对交通违法的“顽疾”,想必大家都深有体会,乱停车、乱调头、越线行驶等,尤其是渣土车,无视红绿灯,一路狂飙,简直就是猖狂。最典型的例子,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媒体总会曝光出所谓的“最牛违法车”:“最牛违法车”疯狂违法,累计的扣分能达上千分!由此可以看出,罚款、扣分的震慑力真是有限,不然,“最牛违法车”怎么会频频出现呢?

        只有加大违法成本,才有可能治好“顽疾”,试想,如果交通违法被纳入征信系统,司机不仅要被扣分、罚款,还会在贷款、投资、保险、职业准入等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遭遇种种不便,甚至寸步难行,他能不有所忌惮,自觉守法吗?

        将春节期间严重交通违法挂钩信用,是个很好的开端,我们期待,挂钩之举不仅限于春节的特定时间段,应该“全年无休”,即日常化;也应该“扩大化”,不仅限于4类营运车辆,而应把一切车辆纳入其中,从而督促全体公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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