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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海事处联合长航公安打击长江非法接油船
2016-03-24 
        

        3月21日上午,马鞍山海事处港区大队执法人员在小黄洲锚地巡航检查时发现一艘水泥船停靠在锚泊船“新长江XX”左舷,该水泥船货舱上有油管布设,疑似非法从事油污水回收,执法人员立即登船检查,经调查确系非法接受船舶废油船,该船为水泥挂桨机船,无任何安全和防污染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必将对长江水域造成严重污染。必须当即采取果断措施对此进行严厉处理。

        现场执法人员将初步调查结果上报海事处,引起处领导的高度重视,薛兴云副处长立即联系长航公安马鞍山派出所,启动联合执法程序。联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向船主宣传了船舶防污染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非法回收废油作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当场责令该轮靠泊港区大队码头,自行拆除吸油设备,扣留油管设备,对船上10余吨废油进行合法化处理。并要求船主作出书面承诺,保证离开马鞍山辖区,不再进行废油回收业务,对涉嫌无证驾驶及非法经营违法行为移交长航公安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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