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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交通局疑公车私用严重,回应称为了方便执法
2016-03-27 
        

        中国日报网中国交通3月11日讯(张京卫刘超)近日,本网不断接到山东省莒南县多个小区居民反映,多辆交通局执法车下班时间长期停在家属院,交通执法车属于公务用车,怎么能开回家当私家车用呢

        本网人员赶到莒南经调查发现,在多个中午和晚上的时间里,车号为鲁Q-MJ083、鲁Q-MJ093、鲁Q-MJ025、鲁Q-MJ601、鲁Q-MJ170、鲁Q-8M829、鲁Q-MJ073的多辆交通执法车分别停靠在裕隆小区和南苑小区。

        其中南苑小区为莒南县交通局的小区,里面停有多辆交通执法车。这些交通执法车停在居民小区里很是显眼,车上没有执法人员。

        3月10日下午,我们到莒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了解情况。车队王队长记下车牌号码后称马上落实情况,随即转身离去。五分钟后王队长回到办公室告诉我们,这几辆车分别属于莒南交通局洙边大队、岭泉大队和城区大队,主要上路查处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为了工作方便,他们24小时待命,接到群众举报,随时上路查车。

        对于这样的解释,小区居民并不认同,他们表示,现在从上到下都在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使用管理和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制度。如果按照莒南县交通运输局的解释,那公安、交警、工商、城管等部门为了执法方便,是不是也可以把警车、行政执法车等公车开回家呢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地党政机关严格要求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莒南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长期以来把交通执法车开回家,这究竟是为了执法方便还是为了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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