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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小长假省高速公路继续免收小客车通行费
2016-03-29 
        3月28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清明节期间,我省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

        据悉,2016年清明节期间,我省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时间为4月2日零时至4月4日24时,结束时间以车辆驶离收费站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含7座)以下小型客车,凡标注座位数为8个越野车以及带尾厢小型皮卡货车等均不属于免费范围。免费通行路段包括全省高速公路、二级专用公路及兰永一级公路。

        免费通行期间,安装ETC设备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ETC车道(出口车道费额显示器缴费金额为零),其他车型均正常扣费。未安装ETC设备的小型客车通行人工车道,实行入口不发卡、出口免费放行模式。免费开始后,凡已领取通行卡的车辆在十里高速公路出口时,应主动交回从入口领用的通行卡。

        另外,ETC车辆如通行人工车道,应主动出示用户卡(非现金支付卡),由收费员完成入口写卡或出口刷卡流程,以确保用户卡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因严重超时、非正常使用ETC设备或重大节假日免费期间导致的用户卡未复位现象,持卡用户应到原办卡客户服务网点完成复位工作,收费站车道不再执行复位功能。

        作者:师向东冯梦瑶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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