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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创新执法手段严罚交通违法
2016-03-30 
        ■黄浦公安分局“授权执法”,赋予400余名巡逻民警对违法停车处罚权力

        ■浦东公安在派出所巡逻警车上都安装起行车记录仪,拍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由交警甄别确认后处罚

        ■静安辖区21条市级重点路段、10条区级重点路段都刷上禁止停车线。如果在禁停线范围内违法停车,哪怕驾驶员坐在车内,也要处理

        ■本报记者简工博

        一辆奔驰轿车在全市违法停车竟达117次!黄浦公安日前对辖区内违法停车未处理的情况进行处理,公布了2015年1月1日至今10辆违法停车数量最多的机动车。该奔驰车车主许某仅在黄浦区就有72起未处理的违法停车记录,许某原本答应昨日下午到黄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受处罚,但最终未现身。据了解,为能“抓现行”,提高交通违法成本,黄浦公安分局“授权执法”,赋予巡逻民警处罚违法停车权力。

        百余违法记录,为何不处理?

        在黄浦公安部门梳理的违法停车信息记录中,这10辆车“违停大户”中有8辆为外地牌照,2辆为上海牌照,大部分车是捷豹、奔驰、奥迪等豪车,其中,一辆“苏A”号牌的牧马人越野车违法停车记录达105次。

        这些车辆为何会有如此高的违法量,又为何不愿处理?警方与当事车主联系后,发现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有部分车主反映,外地和上海对于违法停车处罚的标准不一样,有些地方只罚款50元,而上海却罚款200元,他们希望尽可能到外地接受处罚;二是这10辆车中有3辆车已经被扺押,抵押后,实际驾驶人并非车主本人,他们不愿为违法停车负责任;下转◆6版

        (上接第1版)三是部分车辆私下买卖,未经过户又几经易手,现在的车辆实际所有人已与车主和原违法人无关,双方都不愿意对违法行为负责。

        据了解,违法未处理的后果主要体现在车辆无法正常检验、买卖手续不能过户。公安部门将通过各种方式督促这些违法车辆车主处理违法情况。

        创新执法方式,巡警获处罚权

        记者看到,部分“违法大户”违法停车地点相对集中,如其中一辆车曾多次在济南路上违法停车,如果交警能抓装现行”,对提高此类违法成本更具实效。

        随着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开展,公安部门多警种合力对交通违法严管严查。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取证和处罚只能由交警来完成,对此部分区县局纷纷创新执法方式,如浦东公安在派出所巡逻警车上都安装起行车记录仪,拍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由交警甄别确认后处罚。黄浦公安则经交警总队同意,由黄浦公安分局授权,赋予巡逻民警在巡查中对违法停车车辆进行处罚的权力。记者从黄浦公安分局获悉,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黄浦公安已对400余名巡警进行了专项培训。昨天起,黄浦公安巡警已行使这一新的职责。

        据了解,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也就是所谓的“授权执法”。

        重点路段刷黄线,车内有人照罚

        除了让巡逻民警多年后重执处罚违法停车的权力外,此次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期间,公安部门也纷纷综合运用法律资源,加大对违法停车等交通顽疾的处罚力度。

        昨天下午,华山路、南京西路等静安区重点路段“上街沿”侧石部分全都刷上了黄线——这不是普通的粉刷,而是相当于“立”上了一道新的交通标志。在交通法规中,黄线是一种道路交通标志,即禁止停车线,线有多长,禁止停放车辆的范围就有多大。

        按照法律规定,违法停车如驾驶员在车内,交警必须经过告知劝离,对拒不听从者方可处罚200元罚款。但如果按照闯入禁止停车区域停车,属于“违法标志标线”,不仅要罚款200元还要被记3分。

        据了解,目前,静安辖区21条市级重点路段、10条区级重点路段都刷上禁止停车线。从昨天起,如果在禁止停车线范围内违法停车,哪怕驾驶员坐在车内,也要按照违反禁止标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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