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安庆加大对学校食品、交通、校舍安全监管力度
2016-03-30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的一些校园安全事件让人痛心。如何守住孩子们的校园安全防线这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努力。3月28日,我市印发《安庆市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周边为重点,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

        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针对当前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要重点突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实训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房、厕所、围墙、护坡、在建工程、停车棚、水电线路、走廊栏杆、住校生床铺、体育设施等重点部位,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学生管理服务工作、校园周边安全的隐患排查。

        另外还应结合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厕所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彻底清扫和清理,定期进行消毒。同时要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缺课追访及登记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

        教育与卫生部门应加强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地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食品安全一直是校园安全的一个重点“雷区”。方案要求各地依法规范管理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和场所,杜绝“三无产品”,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对非法或违法经营的,坚决取缔和查处。学校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督促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岗位责任、消毒等管理制度,确保校内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等各个环节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要加大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的频率和力度。

        整顿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

        交通安全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方案指出应切实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治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对超员、超速等危及公共安全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通过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引导家长、学生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或非载客车辆等有安全隐患车辆。

        加强防溺水工作。各地要不断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依法监管、社会关爱”工作机制和防护网络。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各级要加强水域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建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组织必要的巡逻和看守。教育部门应督促各校尽早启动今年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青少年儿童避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方案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派出所的“警校共建”制度,定期安排法制副校长为学生、教师、家长进行法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及预防、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要抓好校园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监管,加强学生上放学时治安巡逻和保卫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通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日(周、月)、专题讲座、青春期心理辅导等活动及宣传窗、黑板报、学校广播、校园网站等载体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师生关注心理健康的意识。

        组织一次校舍安全检查

        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一次校舍安全检查,配合住建部门对危旧房、易霉烂的木结构房和闲置(废弃)校舍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查,对可能出现问题的教学、体育、生活设施以及校园围墙、挡土墙、走道栏杆等要进行仔细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制定措施,务必落实责任人进行监控直至整改到位、排除危险点,坚决杜绝校园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的监管,规范业主经营行为,依法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重点取缔和查处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上网服务场所。教育部门及学校应把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品德课和信息课,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世界,牢固树立“上网要守法、违法必被究”的担责意识,净化网络语言,严禁发布“杀人”、“放火”、“投毒”、“爆炸”等不实、不良信息。

        另外,各地还应该加强对学校研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各地各校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优化教学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