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团重重的交通肇事案
2016-03-30
稿件
万里陈文伟白虹本报记者唐万贵
法医证实受害人是在倒卧状态被撞击碾压,那受害人又为何会在夜晚先倒卧在路上?是否存在多次撞击、碾压?肇事驾驶员前方疑似有人,又为何不制动而是径直向前行驶?……
面对重重谜团,德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了一次侦查实验,并结合大量调查走访,最终破获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
谜团一交通肇事还是仇杀?
2016年1月30日20时30分许,德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德茨路巴洞乡红旗桥路段,一人横躺于公路中,头部流血,生命垂危……”
接警后,特勤中队民警火速出警,经初步勘查发现该男子头面部多处流血,医务人员确认该男子已死亡。同时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死者家属也到达现场,确认死者为巴洞乡红旗村村民罗某某。
身份确认了,但由于事发于夜间,没有直接目击证人,现场又未发现任何因撞击而产生的散落物和车辆制动的痕迹,致使案件性质无法确认,这到底是交通肇事逃逸案还是刑事案呢?
民警走访调查了解到罗某某生活拮据,除了好酒无不良嗜好,平时也未与人结过怨,仇杀的可能性为零,谋财害命更不可能,初步推定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
1月31日,经法医鉴定:罗某某尸表检验发现其右侧面部粉碎性骨折、塌陷,左侧后脑颞枕部粉碎性骨折及颅底骨折,构成致命伤,其死亡原因符合交通事故的损伤特征。就此,案件性质得到进一步确定。
谜团二如何寻得肇事嫌疑人?
交警大队成立了以副大队长陈文伟为组长的“1.30”逃逸案件专案组,明确提出侦破此案的关键是通过查看监控资料来确定肇事车车型以及逃逸方向和线路,并确定了查看事故沿线监控、走访调查现场及此时段过往车辆逐一排查。
警方根据尸检初步结论果断排除了两轮及三轮摩托车肇事的可能,疑为面包车或齐头货车肇事。结合监控资料和过路人反映的情况,警方推测,案发时间应为晚8:20左右,而该时间段内往返经过该路段的车只有七辆,这大大缩小了排查范围,案件终于找到了突破口。
2月3日,办案民警对七辆嫌疑车辆展开调查时发现其中一辆面包车已于2月2日办理了转户手续。
马上就要过春节了,车主为何急着在节前过户?这让民警想起了2月1日排查至该车车主陈某某时的情景。当时,陈某某的母亲、姐姐随同左右,还主动帮其回答民警的提问。据陈某某陈述,当天他经过事发路段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他还清楚地记得在事发路段前他还曾与一辆白色双排座货车会车。
一个驾驶员,为何会对几天前晚上的一次普通会车记忆犹新?专案组决定对他进行第二次询问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陈某某即将临盆的大姐还到交警大队办公室与民警吵闹,干扰办案,行为异常,这种种迹象表明,陈某某一家一定隐瞒着什么。
专案组民警在询问中加强心理攻势,最终突破陈某某的心理防线。4日,陈某某承认自己在事发当晚曾遇过异常。
据陈某某描述,当晚他驾驶面包车从县城回家,并买了些零食边开车边吃。在接近事发路段前与一辆白色轻型货车会车后不久,看见路中间有一个灰白色物体,好像是个人,但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往前行驶。在经过这个人时,陈某某感觉左边前、后轮压到了类似十多厘米大小的石头一样的东西,车子颠了一下,他随即把车开走了。
谜团三存在多次撞击碾压?
警方调查后,并未在现场发现陈某某描述的石头。
既然看到好像有个人,为何还不制动而是径直向前行驶?这个人为什么会先倒卧在路上,是否存在多次撞击、碾压?
为了解开疑团,了解到底陈某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是否能够清楚地识别倒卧在路中的人体,专案组特意进行了一次侦查实验。
实验用塑料假人穿着与死者颜色类似的衣服放置在事故现场,在夜间同一时间以其陈述的相同车速从德昌县城方向往巴洞乡方向行驶,邀请两位当地村民与侦查人员同车见证,并全程录像。
实验结果证明:在距离假人86米处能够看到有物体在路上,距离22米处完全能清楚识别该物体是一个人。
在证据面前他如实供述:“1月30日19:50时我驾驶面包车从德昌县城返回宽裕乡家中,晚八点十几分时在快到红旗桥路段与一辆白色轻型货车会车后快上桥时看见前方几十米远路上有一灰白色东西,因吃东西注意力不集中在距离该物体五米远时才看见是一个人仰卧在路中间,头部朝德昌县城往巴洞乡方向左边,脚朝右边,立即松油门并往左打方向绕行,在绕行时右前轮压到此人头部,车辆发生明显颠簸,因怕赔钱(该车只投保了交强险),见前后没有其他车辆行人,在回正方向后我立即加速逃离现常”
专案组民警对办案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并再次委托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法医意见结合民警现场勘查证明,死者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确实是在倒卧状态被撞击碾压,与嫌疑人陈某某描述相符。
结合其他证据,与嫌疑人陈某某的供述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专案组确定此次“1·30”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确是陈某某所为。
谜团四他为何躺在路中间
最后一个疑团:罗某某为什么在事发当晚睡在漆黑冰冷的公路上?
经民警走访查证死者罗某某是距事故发生地不远的一名农民,嗜酒如命,但酒量不大经常喝醉,一醉就不分场合随地而卧,罗某某当天也曾喝过酒。结合法医鉴定专案组认为死者罗某某在回家的路上,不胜酒力倒地。
2月4日,嫌疑人陈某某被行政拘留15日。2月19日,德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认定陈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罗某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3月3日,经德昌县检察院批准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逮捕。
作者:唐万贵
(来源:唐万贵)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