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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通报11家营运违规企业
2016-04-01 
        本报记者唐枫

        本报讯昨日,在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市交通局通报了11家企业营运车辆违规运营行为。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全面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实时监控营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并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建立健全三级动态监控体系。

        据悉,从即日起,各级运营机构将设专人值守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及时检查辖区企业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和使用情况。同时,要求客运企业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车辆运行期间不间断监控。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同时违法驾驶信息将留存在案,保存1年时间。

        会议全面总结了本市近期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了11家企业管理的营运客车存在凌晨2时至5时未停车休息、超远、超速等违规运营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和人员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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