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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监管标准化为道路运输系上“安全带”
2016-04-06 
        

        

        2015年,福建省道路客运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62%和39%,未发生重大事故。这正得益于福建省在道路运输领域探索建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体系。

        通过梳理全省道路运输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监管职责,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制定了《福建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手册》,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为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制度改革,构建了界限清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监管职责体系,提供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的“福建范本”。

        界定监管职责建立履职标准

        随着道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不断增长,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因素更趋复杂,行业安全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是新时期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打牢安全基储规范企业管理、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自工作伊始,全省运管部门高度重视。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局长雷文忠介绍,全省共梳理出各级道路运输监管职责205项,其中省级职权45项,市级职权78项,县级职权82项。梳理过程遵循两项原则:一是按照“三类依据”,即法律、行政法规和三定方案;二是厘清“三个责任”,即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行政主体间的监督指导责任。

        道路运输作为高风险行业,长期以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职标准不清晰,特别是行政检查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为此,福建省运管局探索监管标准化体系的核心是探索制定履职标准。履职标准具体包括:对各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为,分许可和许可后监管,详细列明审查内容、监管责任和措施;对道路运输行政考核、举报、奖励和公告行为,明确考核依据和履职要求;对行政检查,按法律规定分别梳理出现场检查项目,并配套建立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表和月度执行表。

        确定合理的检查频率同样是履职标准的重要内容,也是执行监管标准化体系的难点。雷文忠说,2015年试点期间,福建曾采用全省统一制定最低检查频率的办法,但由于各地基层运管体制不同,统一频率导致各地工作量不平衡,企业量少的地区工作量偏轻,企业数量集中的地区工作量过重。去年年末以来,福建改变了全省统一检查频率的做法,依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导则,由各设区市运管机构自行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年度检查计划由三个要素构成:确定全单位的年度检查日、确定辖区内的企业数及重点监管企业数、频率计算兼顾全覆盖和重点抽查。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日的计算参照安监部门的计算方式。其中“两客一危”、“上一年度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对重点企业的抽查同时结合重要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和各级专项行动的要求开展。今年起,全省开始探索重点监管企业“双随机”抽查制度,即由相关负责人进行系统随机派单,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加大检查力度。

        实行留痕管理促进监管无缝衔接

        为确保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职责、按履职标准实施监管,从2015年起,福建全省道路运政系统全面嵌入标准化管理思路。

        在检查过程中,推行两个“统一”:统一检查清单,将监管内容和履职标准嵌入手持检查设备,检查人员按照设备提示开展现场检查等,设备自带拍照功能,证据痕迹及时保存;统一监督检查计划格式,县级运管所按照省局统一编排的格式输入各地数据,系统自动计算出本单位总检查工作日和抽查工作日。由此达到“两个闭环”的目标,即对监管人员绩效实现闭环管理,对企业隐患实现闭环管理。雷文忠说,一方面对监管人员完成法定职责的情况实现汇总考核,优化了以往只能以事故结论认定工作成效的被动做法,确保监管人员有标准、有目标、有考核;另一方面,运管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违法行为和处置结果闭环,确保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福建省运管局还制定了《福建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手册》。监管标准化手册的制定,加深了监管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界定了履职范围,明确了监管职责,细化量化了尽职要求,提升了管理效率。

        从整体推进效果看,基本实现“三个无缝衔接”,即盛市、县三级安全监管职责无缝衔接,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间监管职责无缝衔接,同一单位内部综合监管部门与业务部门间监管职责无缝衔接,成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的有力抓手。

        为企业和市场搭建平台

        监管职责标准化的过程带动了一系列的改革。雷文忠说,从安全监管责任的梳理反思传统行业管理模式,深深感到各级运管部门对企业管得过多,应该让市场的归市常

        2015年,福建运管部门在工作模式上开展了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审批方面,全省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现标准化审批;在市场准入方面,门槛全面降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审批职责方面,运管系统下放取消行政职权4类24项,省局行政审批事项100%下放到市级运管部门。

        贯穿这些改革的统一思路就是转变管理理念,突出为企业为市场搭台。道路货运市场的变化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2015年,福建互联网交易平台服务市场全面形成,物流信息化平台的搭建促使物流企业平均配货时间从72小时缩短为约7小时,运输、仓储等成本降低30%,单车每年可节约油耗3000余升,全省道路货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4年同比下降14.29%和12.73%。福建成功推动“互联网+”与交通物流的深度融合,全省近半数货运车辆进入电子化物流平台开展交易。同时,运输、仓储等成本也随之降低,业户获得了利润,也有了着眼长远、重视安全的动力。

        雷文忠说,一年多的推广试行表明道路运输监管标准化的出发点和难点都在于摆正三个关系。首先是要摆正监管和服务的关系,一方面要坚决把握发展的安全底线,在安全监管上不糊涂、不放松,坚持处罚与服务并重,另一方面,要充分做好政企沟通的桥梁,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其次,是要摆正监管机构、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关系,缩小政府直接监管的范围、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创造平台让第三方机构介入行业管理。再次,是要摆正盛市、县三级运管机构的关系,省运管局定位在决策和监督,市县两级具体负责对企业的监管,其中主要由县级承担对企业的日常检查责任,市级重点是对县一级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接下来,福建省运管局将进一步深入探索,即将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制度,将对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政检查结果、日常社会公众评价纳入诚信记录,并制定统一的信用分级,相关信用等级与安全管控措施相挂钩。在完善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方面,将启动关键人考核机制研究。同时,充实基层运政力量,建立起与监管标准化相一致的运政监管体制。此外,学习借鉴社会综治网格化管理经验,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等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力量,打造运输安全管理合力。

        (记者:张靖翊特约记者:吴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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