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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采取三项措施保护长江大桥营运安全
2016-04-07 来源:交通部
   

   一、加强超限运输治理从源头管控。一是在大桥南北两岸分别设置限高、限宽设施,采取对三轴车(车货总重不超30吨)以上货运车辆禁止通行,南北两岸弃土运输只能在各自两岸负责弃运,禁止渣土车装载弃土过往大桥,由G50高速绕行。二是加强视频监控,对桥梁交通流量进行监测,定期进行分析。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过往货运车辆超限治理,严控超限超重车辆通过大桥。

      二、开展桥梁定期检测加强维修。近年来,由交通运输部、市公路局、市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后期服务中心等单位,先后开展桥梁定期检查、桥梁监测、静动载试验等9次。投入1846.8万元,对大桥共进行了1次锚室渗水处治、2次维修、1次小修保养、1次大修。制度管理

      三、落实人员机构加强桥梁管理。出台了《忠县长江大桥管理办法》,并设立了长江大桥管理站,落实3名桥梁养护工程师,5名县公路养护中心职工专门负责忠县长江公路大桥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对桥面局部破损、桥面渗水等小病害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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