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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级公路代收费大溪下高速通行费少10元
2016-04-09 
        目前台州境内高速还有3个代收费站点:

        台州收费站、台州(南)收费站、三门收费站

        最近,从大溪下高速的车主会发现,通行费比以前少了10元。昨日,记者从台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从3月28日起,大溪高速收费站的10元一级公路代收费取消了。

        “代收费”主要是将原一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这类收费归纳到高速收费站统一收取,这部分费用归地方财政。根据浙政函【2002】第26号文件,大溪收费站代收大石(大溪至石粘)一级公路费用,收费标准为“20座(含)以下客车、2吨(含)以下货车,10元/车次。2004年,为规范代收费,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收费公路标准的复函》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一类车收取10元,二类车以上统一为20元。

        甬台温高速公路连接线温岭大溪至石粘段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时效为15年,至今年3月28日零点收费时间已满,所以不再收取通行费。

        据了解,台州境内还有3个高速收费站在收取代收费,黄岩的台州收费站,黄岩院桥的台州(南)收费站,三门收费站。

        台州收费站代收原82省道黄岩收费站费用,台州(南)收费站代收院路线(院桥至路桥)一级公路费用,三门收费站代收岭枫(岭口到上枫坑)一级公路费用。

        目前除了大溪高速收费站,另外三个高速收费站代收费收取时效还未到年限,因此,仍将继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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