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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框架不可缺失
2016-04-13 
        近来,部分城市出台的一系列交通政策引发社会广泛争论,这告诫我们制定政策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并需要较高的共识基础为支撑。

        交通政策的建议方案拟定大多是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承担,习惯了技术思维的技术人员并不擅长公共管理问题的处理。如何在政策体系整体上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诉求,以避免片面性和缺乏共识基础?由此引发的管理话题是需要重视政策框架的制定工作。

        所谓政策框架是站在社会整体立场,对制定政策时所需要遵循的一些原则的说明,这些原则用以指导相关部门进行有效且正确的决策。

        例如,“21世纪美国运输政策框架”提出了五大核心原则:一是系统工程原则——充分注意关联性,处理好相关关系;二是合作与意见统一原则——反映不同人群和实体的诉求和利益,问题的核心是寻找共同目标;三是灵活与适用原则——特别需要注意今天作的是未来才能判断正确性的决策;四是信息充分与透明环境原则——决策过程的合法性;五是创新原则——关注新思想和新技术的影响力。

        城市交通并不缺少政策框架的载体,城市交通白皮书的任务就是制定城市交通政策的基本框架。不过,我们并没有重视政策框架的作用,也没有深入思考城市交通白皮书在整个政策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公共政策作为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集中反映了社会利益,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因此,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在为公共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的时候,在对问题的识别、对策设计、对策影响范围和效果的评估等工作环节中,不能仅限于表象的交通问题,而需要认真研究深度性的社会问题。交通,不仅仅是满足“运输”,更是对社会和经济正常运行的保障,是对社会中“人”的公平。

        城市交通发展到今天,相关公共政策的制定并非简单围绕解决“交通拥堵”,而是需要用更加开阔的视野,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从而确定我们所追求的目标。的确,很多城市都面临着巨大的交通拥堵压力。但这仅是城市交通问题的“冰山一角”,我们所面临的挑战比表面的交通拥堵要深刻得多。

        拿最近广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问题来说,它的背后折射出城市交通领域面临的社会分异和诉求对立,但是这种对立不是绝对的,如果(仅仅是如果)这类车遵守交通规则,还会形成这种现实矛盾吗?但是深究这类车遵守交通规则意识缺失的原因,是否整个社会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呢?从另一个角度说,交通需要为全社会提供“机动能力”、创造公平性,以避免部分人群由于成为交通弱者而被削弱了参与社会的能力(就业、社交和休闲娱乐等),在消费能力存在巨大差距的当今,给予电动自行车这类交通工具适当的使用空间是完全必要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驾驶这种车辆就可以为所欲为、横冲直撞。电动自行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难道厂商、商家和使用者可以逃避自己的责任吗?

        电动自行车之痛,反映了现代交通意识缺失所造成的“双输”困境。造成这种困境的重要原因,在于城市交通政策没有摆脱就事论事的方式,没有将树立现代交通意识作为全社会共同承担责任的政策核心目标之一,而是把这类问题归结为交通管理问题,推给交警这个“最后的守门员”。

        交通政策不仅是“止疼药”,必须承担起树立现代交通意识的重任。我们现在面临的缺失局面,是多年来累积造成的,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得以解决,但是对此不加以重视,仅靠现代交通技术,是不可能实现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的。

        (作者系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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