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016-04-14
(原标题:关于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GZ0320160028
关于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穗公交【2016】251号
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下称交易会)将于2016年4月15日至19日、23日至27日和5月1日至5日分三期在广交会展馆举行。为确保本届交易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广交会展馆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2016年4月15日至19日、23日至27日和5月1日至5日期间,每天7时至20时在以下范围禁止下列有关车辆进入通行:
(一)货运车辆(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持交易会专用车证的货车除外):
东面:科韵路(阅江中路至凤浦路)以西;
南面:凤浦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北;
西面:华南快速干线(阅江中路至凤浦路)以东;
北面:阅江中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南。
以上范围不含科韵路和华南快速干线。
(二)大客车(持交易会专用车证的大客车除外):
东面:科韵路(阅江中路至新港东路)以西;
南面:新港东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北;
西面:华南快速干线(阅江中路至新港东路)以东;
北面:阅江中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南。
以上范围不含科韵路、华南快速干线和新港东路。
(三)机动车(持交易会专用车证的机动车除外):
会展中路(阅江中路至新港东路)。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管制区域内单位、住户车辆和公交车不受上述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4月11日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