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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6-04-16 
        (原标题: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12股票简称:皖通高速编号:临2016-024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仁强先生、副董事长吴新华先生、董事倪士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退休原因,周仁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主席职务。因工作调整,吴新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工作调整,倪士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仁强先生、吴新华先生和倪士林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和本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上述人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时止。

        公司董事会谨此对周仁强先生、吴新华先生和倪士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6年4月15日下午2:30,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乔传福先生、王秀峰先生和杜渐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获选之日(选举新任董事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二O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传福先生,1959年出生,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航运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安徽省水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船舶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安徽省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安徽省交通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秀峰先生,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招商局亚太有限公司董事。

        杜渐先生,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加北京通商加太咨询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路捷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012股票简称:皖通高速编号:临2016-025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钱东升先生和监事何琨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钱东升先生和何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上述人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时止。

        2016年4月15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新任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友才先生和姜越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获选之日(选举新任监事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二O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友才先生,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曾任蚌埠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组织员、副科长、正科组织员,安徽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农村组织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现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姜越先生,1982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曾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一部、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曾兼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项目经理。

        证券代码:600012证券简称:皖通高速公告编号:2016-026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3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分别单独持有31.63%、29.94%股份的股东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收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在2015年年度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因退休原因,周仁强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因工作需要,钱东升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乔传福先生为本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刘友才先生为本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

        因工作调整,吴新华先生、倪士林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何琨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推荐王秀峰先生、杜渐先生为本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姜越先生为本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现分别持有本公司524,644,220股和496,587,501股股份,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63%和29.94%。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3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

        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23日、3月28日和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回执

        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签署:(盖章)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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