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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罚款可以就近交
2016-04-17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4月15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广西交通违法罚款收缴管理系统已于4月1日改造完成并正式在全区上线使用,广西交通违法罚款收缴实现全区联网,缴款人可在任何一家代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业务,不再受限于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

        据了解,广西交通违法罚款收缴管理系统实现全区联网后,将实现以下功能:

        首先,执行现行的统一罚款收入缴款方式。缴款人可在任何一家代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款业务,不再受限于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

        其次,实现罚款收入信息共享。通过完善交警部门、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有关信息系统,实现公安交警部门业务系统和财政非税系统的对接和关联,罚款收入信息在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和交警部门间实时共享,确保资金及时、准确缴入各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三是实现收入资金自动清分、划转和入账。根据公安交警新的管理体制要求,交警罚没收入所有权100%全部归违法行为发现地所有,实现收入实时对账和罚款收入按财政级次分类汇总统计,资金当日全部从银行自动清分,直接划转至市县财政专户,实现收入快速入账。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交通违法罚款收缴管理系统实现全区联网,既完善了罚款收入收缴方式,又规范了罚款收入收缴行为,同时提高了非税收入资金划转效率,保障了非税收入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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