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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清查2377艘“休眠”船舶
2016-04-19 
        本网讯近日,长江海事局对辖区船舶登记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共清理出了2377艘“休眠”船舶,并加强督促整改,严厉打击“休眠”船舶非法航行行为。

        所谓“休眠”船舶是指船舶国籍证书过期失效的船舶,这些船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规定办理船舶注销等相关手续,影响了长江海事辖区船舶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给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

        针对此次查出的2377艘“休眠”船舶,长江海事部门已在该局门户网站的政务通告栏进行公告(www.cjmsa.gov.cn/9/368/2/20/25/5541624.html),以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有关船舶所有人及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和《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完善船舶登记和停航报备手续。对于发现“休眠”船舶航行的,长江海事部门将按照《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规定严厉查处,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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