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
2016-04-19
日前,四川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6〕16号),要求建立健全常态管理、协调联动、科技治理、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五大长效机制。按照《通知》,今年四川省将全面完成包括开展高速公路重点桥梁下空间及重点隧道消防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防滑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及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等九项重点任务。《通知》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坚持常态化管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创新科技治理、深化宣传教育、健全保障制度,确保道路通行能力显著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通知》强调,要对治理工作跟踪问效、严格考核、逗硬问责。对因治理不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严重失(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