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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纠11类交通违法首日查处违法行为5136起
2016-04-21 
        天津网讯每日新报记者徐燕严纠十一类交通违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首日,交管部门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136起,其中涉牌违法11起、酒驾违法24起。

        4月18日是“整秩序、防事故、保安全”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交管部门全员上路,同时有近千交通志愿者在主要路口、路段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从早上7时起,全市各主干道、主要路口、路段,交警在疏导交通的同时,开始对路面存在的十一类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纠。

        4月18日,在六纬路十一经路交口,交警在车辆等候信号灯时,逐一对等候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此时,由六纬路十二经路交口驶来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汽车。拦检后发现该车是近期新购置,但是没有申领临时号牌。按照规定,新购置车辆在没有办理正式号牌前,或正在办理正式号牌期间,上路行驶必须申领并放置临时号牌。最后,这名司机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记12分处罚。

        《机动车登记使用规定》要求,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也就是未销售或通过购买、调拨、赠与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交管部门提示,临时牌照的申领目前有两种方式,一是从一站式汽车4S店购买的车辆可直接在4S店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二是在非一站式汽车4S店或其他销售单位购买的车辆,车主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办理临时号牌申请业务。所需材料为:车主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进口车需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交通强制责任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申请临时号牌并不需要驾驶该车前往。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上路行驶处2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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