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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1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2016-04-21 
        ◆天天天水网记者洪波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公安厅从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极易引发较大事故的11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整治。

        交警打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战

        “您好,请停车接受检查。”

        4月7日晚,夜幕下,由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警大队精心组织的“查酒驾清违法”夜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藉河北路展开。行动中,针对近一段时间随着天气变暖,市民夜晚聚会、应酬增多,酒驾、不安装机动车号牌、飙车等违法行为逐渐抬头的特点,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将检查点设置在餐饮娱乐密集场所,并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力争做到逢疑必查,逢违必纠。

        与此同时,秦州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路查一、二中队在天水郡十字路段,对过往大型货车、中、小型客车开展的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夜查行动一并展开。

        在当晚的夜查行动中,两个大队共检查过往车辆500余辆,查纠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十起。其中尤以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停乱放、随意改变车辆外观、随意变换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居多。

        4月12日上午8时许,正值早晨上班高峰期,记者在秦州区建设路及合作路十字路口看到,交警正在对过往摩托车进行检查。采访中,一位现场值勤民警给记者介绍,从早晨七点半上班开始,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已经检查了六七十辆摩托车,检查中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况十分突出。

        “从没见过交警夜间检查都这么严的!我才刚从泰山路下来就被检查了一次!”4月13日晚8时许,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全市公安交警开展的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夜查行动拉开帷幕,夜查过程中,从秦安过来的私家车主张先生对正在藉河北路夜查的秦州城区大队民警如此说道。

        现场一位围观的群众感慨道:“以前晚上应酬喝点酒我还心存侥幸开车回家,最近看到你们交警查得这么严,我可再也不敢酒驾了。像今晚我就喝了酒,不过正好散步回家,这样不仅安全还能减肥。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当晚,秦州城区交警大队40多名民警,分别在藉河北路、天河停车场路段、泰山路、永庆路十字设点检查,重拳出击严查严惩11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4月份“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13天的时间里,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就参与各类统一专项行动8次,其中夜查行动5次。行动中,该大队共检查车辆20000余辆次,其中查处违法行为7500余起,查扣各类车辆320台辆,既有效地震慑了夜间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又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7天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633起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自4月1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四位一体”的管控机制,采取高速公路以“控速度、治疲劳”为重点,国省道以“防超载、防超速”为重点,农村道路以“禁载人、查无证”为重点,城市道路以“查违法、疏道路”为重点,多点布控,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挤压违法行为发生的空间。

        行动中,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分析研判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固定站点拦查的方式,对涉牌涉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疲劳驾驶等11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通过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的执法方式,做到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力争第一时间将酒驾、醉驾等危险行为管控在源头,消除在萌芽阶段,从而还市民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从4月1日至4月17日,在17天的时间里,全市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4633起,其中超员38起,超速1721起,疲劳驾驶88起,涉牌涉证2949起,酒驾21起,不按规定让行8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364起,闯红灯980起,逆向行驶3383起。

        11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严惩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汪新龙给记者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主要针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这11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其中,对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人超员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0元罚款,一律记12分;对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的人员,一律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员,一律记12分;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处200元罚款,一律记12分;对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或者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人员,处200元罚款,一律记12分。

        除此之外,4月期间全省还将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即凡2016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人要在4月30日以前主动到相关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等方面的措施强制处理。

        “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对机动车记录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录入稽查布控,部署拦截、查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一律记3分。”汪新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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