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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我市开展专项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6-04-28 
        本报讯4月25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确保第二季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交警支队决定自2016年4月至6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重点打好四个主战场:源头隐患、代管高速公路、农村道路、通往重点景区道路。严管五类重点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营转非”大客车等。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管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切实达到清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力争实现“四个明显”的奋斗目标,即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此次整治的工作重点为:一是清除安全隐患,集中对五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清查,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进行“清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零”,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进行清理,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以及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人员进行清理。二是严查交通违法,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代管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非法载人,以及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强化协同共治,集中开展“大劝导”活动,劝导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城市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大曝光”活动,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开展“大联播”活动,联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播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和战果;集中开展“大通报”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一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督促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集中开展“大联动”活动,向征信管理、保险监管等部门集中推送企业、个人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与运输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商业保险费率“双挂钩”。

        (曾猛本报记者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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