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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治行动
2016-04-29 
        根据我市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市交警支队决定从4月21日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清除隐患

        夯实交通安全管理基础

        对全市范围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及时整治,积极沟通协调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确保6月底前,全市230处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完成率达到60%,其余要完成设计和投标工作,并采取相应的临时管控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每月15日前,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统计辖区内五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隐患车辆和企业清单,并抄送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辖区交警大队。各辖区交警大队要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和违法处理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营转非”大客车,要提示车主相关法律责任,严防非法营运,确保车辆安全上路。

        每月15日前,市交警支队驾考中心统计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以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被注销驾驶资格的,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严查违法

        营造严处严管社会氛围

        依托交警执法站及各类执勤站点,严格落实设区市逢六逢九严查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以旅游集散地、景点、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危化品企业集中地区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动态监管系统,严格查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每月19日、20日的18:00至20:00及0:30至2:30,在全省开展以查处酒毒驾、客车闯禁行、货车严重违法为重点的夜查统一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深化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要求,在市区城区商圈、学校、客运场站等易堵区域及重点路口路段,严查机动车飙车、无牌证、加塞、逆行、闯红灯、占用车道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城市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活动。

        组织农村派出所、协调农机、安监等部门,整合执法力量,组建执法小分队,加大巡逻管控力度。突出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劝导点,及时查纠、劝导面包车、摩托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

        强化共治

        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市交警支队将每月2次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身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依托各类信息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五类重点车辆、面包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

        各地交警部门加强与征信管理、保险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提高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社会成本。5月至6月份,集中将行动期间查处的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抄送给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等环节挂钩。

        每月底前汇总梳理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违法及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及时通报辖区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建议依法“叠加”惩处。对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列入日常重点监管对象。☉陈永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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